关于中央戏剧学院应届毕业生的出国管理暂行规定
鉴于目前应届毕业生要求自费出国(含探亲、旅游、演出交流、留学等)的人数日益增多,为维护中央戏剧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规范自费出国程序,利于申请出国手续的顺利办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对应届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最后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学院提出出国和不参加就业的申请,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同意,即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国手续。 学院在就业计划中对申请人做减员处理,不再负责其就业,其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相关部门。 出国申请获得批准后,学院可以给学生出具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已提交出国申请,办理完护照的学生,毕业时因故未能成行的,护照应交回学院,和户口、档案关系一并将转至生源所在地的有关部门。 已提交出国不就业申请的毕业生,如在上报就业方案前提出放弃出国参加就业,并有用人单位接收者,可列入就业计划,未确定就业单位的回生源所在地参加二次就业。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最后截止日期为最后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过后一律不予受理。 二.对应届毕业生短期出国(含探亲、旅游、演出、学习等)的规定: 应届毕业生短期出国,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的担保书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方可办理出国手续。 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回国... [ 查看全文 ]关于中央戏剧学院应届毕业生的出国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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