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区军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新招委〔2014〕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卫生局,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卫生局,南疆军区政治部,兵团军事部政治部,各军分区政治部,各有关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 根据解放军四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4〕167号)、《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4〕168号),以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4〕3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和军队院校招生实际,现就做好自治区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新疆军区政治部成立自治区军队院:凸郎猩ぷ髁斓夹∽,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新疆军区政治部干部处、石河子v8娱乐手机版下载官网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新疆军区... [ 查看全文 ]2014年新疆区军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